第67章 天火大有-《天法道、道法自然》

第67章 天火大有(第3页)

听完这货的回答且是让那周督职傻眼,心道:好嘛!

你把不是当理讲啊!

想罢,茫茫然,丢了那王安平,颓废的坐在椅子上。

饶是一个眼中无神,口中喃喃:

“不我杀你,此时气大,且是容易让你赚得个好死……”

怎的?这都能把这见多识广冰井司的督职气成这样?

你要不要看你在说些个什么?

讲理的最怕一个胡搅蛮缠。

你跟他讲道理,他跟你耍流氓。

你跟他耍流氓,他就跟你讲法律。

好,你跟他讲法律?那就给你兑上一个人情世故。

你跟他讲人情世故,那他就又开始跟你讲道理。

这转着圈的给你推磨玩且是一个难缠。

道理是有,法律也是有,人情世故也有。

但是与这路人说不出个清楚来。

宋粲何须杀那家主?保他还来不及呢。

只是那地方官员惧怕那东窗事发,给他来个一勺烩了。

那窑主本就已经是个死了。

这正瞌睡呢,且碰到这宋粲送上来一个枕头,且不需要再等得那事情败露亡羊补牢。

这番因果且不是王安平这般算来。

合着那宋粲不去问那窑主要配方、账目地方就不会杀他?大错特错,那地方官员且是要等一个水混的时候再下手。

如此,这窑主还能有点借刀杀人的利用价值。

这王安平的逻辑,就跟我们的一个王姓法官,所判之彭宇案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。

“不是你撞的,为什么你要扶”

?说是傻?那是真真的小看了他。

说他不知道前因后果,我觉得你能说出这话,他倒是比你聪明些。

说白了,也就是个利益使然。

说他贪污什么的,倒是无从追究,但是,有时候,给自己省事也是一种得利。

所以,也别说我们这个文明自古就没什么逻辑思维。

说的好像我们嘴里的“因果”

跟西方讲的“逻辑”

没有什么联系一样?

且不打这哲学范畴的官司。

回到书中。

天炉之上,见窑工拿了钢钎上来,海岚劈手夺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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